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5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05 13:36:5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5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400-00262二、项目名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地改造、维修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大连宏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兰店乡兰店农场办公楼302室被投诉人1: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水手村二道屯四、基本情况2025年5月20日,采购人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抚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地改造、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00-0026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6月4日,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辽宁中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是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相关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相关数据真实有效。投诉人主张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抚顺市财政局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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