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5145)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31 15:17:07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5145烟台青舞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28日,你单位对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JH25-210000-13712)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经查,2025年5月13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5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经查阅更正公告,2025年7月11日更正内容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四);2025年7月23日的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删减,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五);2025年7月25日的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12分项报价表”(007包)第26项“伸缩手杖”调整为“折叠手杖”,“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007-008包适用)★5项质量保证期中“伸缩手杖”调整为“折叠手杖”,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六)。经查阅你单位提交的质疑函,质疑函中写明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提出质疑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你单位全部质疑事项均针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质疑事项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5日更正公告修改的招标文件内容无关。经与辽宁政府采购网运行维护单位核实,你单位共2次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日期分别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你单位最后一次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且质疑事项与2025年6月18日后三次更正公告内容无关,你单位应自2025年6月18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6月27日前提出质疑。你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提出质疑,已超过前述法定质疑期限。综上,你单位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你单位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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