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31 11:02:0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6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0816二、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安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3号1-7-1被投诉人1: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被投诉人2: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相关供应商1:辽宁星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绮霞街8-51号(1-17-10)四、基本情况2025年5月14日,采购人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0-00816,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9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2025年5月29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6月17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星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6月1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6月20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6月2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6月2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6月27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6月30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部分内容成立。因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我局发现评标委员会对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形,影响采购公正,我局不再就投诉事项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被投诉人2废标。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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