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JH25-210304-00032)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08 14:27:32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JH25-210304-00032郑州上岸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6月24日,你单位对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鞍山市立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购置更新信息化教学设备项目、JH25-210304-00032)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对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关于“购置更新信息化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304-00032的投诉书于2025年6月25日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内容中,投诉事项均未提交事实依据,我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于2025年6月30日对你单位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前对于投诉书进行补正,并按照投诉事项逐条补正事实依据,事实依据应真实有效,不得捏造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现补正期限已过,你单位仍未按照补正要求对投诉事项进行逐条补正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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