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七十七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01 19:10:3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七十七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2383二、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润佳物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8层被投诉人1:沈阳药科大学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相关供应商1: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201-208房相关供应商2:万物云物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地址:应昌街10号2-45-2相关供应商3:天津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二经路1号相关供应商4:沈阳金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奉天街346号相关供应商5:沈阳阳光鑫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阳山路1-8号相关供应商6: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15号丹田广场写字楼四楼4-19区域相关供应商7: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501-509四、基本情况2025年4月17日,采购人沈阳药科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药科大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238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5月14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3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6月4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6月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6月10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085),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6月1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6月11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6月17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6月18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投诉事项:评审过程存在不公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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