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七十八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01 19:35:4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七十八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6358二、项目名称:沈阳理工大学餐饮中心学生第二食堂设备设施、炊具用具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下河湾100号被投诉人1:沈阳理工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5月9日,采购人沈阳理工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理工大学餐饮中心学生第二食堂设备设施、炊具用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6358,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5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2025年6月5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5月1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5月23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5月3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6月4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082),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6月4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6月5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6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6月13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6月25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3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投诉事项:1-4采购文件中存在不合理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不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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