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6-12 14:23:2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28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食堂师生餐饮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千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寿街216号58幢被投诉人1: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被投诉人2: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实验区沈阳片区浑南区全运五路35-6号(307)四、基本情况2025年3月28日,采购人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下称“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食堂师生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2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5年4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终止公告和结果公告。2025年5月13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次采购项目在进行符合性审查时,评标专家提出采购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进行,项目终止。通过调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未明确说明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确切时间,上述资格证书与本项目采购实际需要存在直接关联性,获得上述资格证书可以证明企业餐饮服务人员符合管理规范,可以帮助采购人客观量化筛选项目优质供应商。后续采购文件经过修改后,增加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将拟投入人员的有效从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进行核查”,该要求严格规定了供应商提供从业人员资质的时间节点,不仅有利于规范采购文件,还有利于保障评审专家顺利开展评标工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局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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