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SYHPCG2025-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6-03 15:47:2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SYHPCG2025-1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38二、项目名称:陡子峪基地物业管理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鑫凯物业有限公司地址:望云寺路46-4号(2-3-1)被投诉人1: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党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四、基本情况采购人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党校(以下称“被投诉人”)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陡子峪基地物业管理(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38下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4月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5年4月1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4月27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4月2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4月30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5月8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作出《对<政府采购投诉书>的答复意见》。2025年5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本机关作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陡子峪基地物业管理项目投诉的答复》。2025年5月13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投诉事项:认为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及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具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投诉事项5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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