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29 13:50:1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0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800-00178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大连海大联创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439号创业大厦19层06房屋被投诉人1: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32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4月8日,采购人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0178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4月29日,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安皓升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4月1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4月25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4月2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10.3核心产品为综合型水槽台,核心产品参数作为评标办法加分项。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佐证材料-▲1、提供整机外壳全部……方便教师操作。”实物拍摄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物照片要求能够清晰表达参数内容;其中涉及到规格尺寸等数值的,图片中须通过相关计量工具进行佐证标明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等51项▲技术佐证材料要求,作为评标办法加分项,未做到与采购需求相对应。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佐证材料中设置著作权证书作为评标办法加分项。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佐证材料中设置检测报告作为评标办法加分项。投诉请求:取消招标文件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加分项,更正招标文件。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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