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8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22 13:49:4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8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800-00187二、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艾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五路35号2#楼4101-873号被投诉人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被投诉人2: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四、基本情况2025年3月31日,采购人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0187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4月16日,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4月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4月1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4月17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商务条件中将“安全应急响应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做为评审因素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商务条件中将“项目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秩序维护主管、维修电工”岗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工作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作为评审条件和实质性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商务条件中秩序维护主管岗位将“退伍军人、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做为评审因素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诉求:纠正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投诉条款。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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