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1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09 16:00:5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10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400-03186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智能交互黑板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森崧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天山路38-2号373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65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3月11日,采购人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智能交互黑板(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400-03186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3月1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3月23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3月3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2025年4月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4月9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交投诉答复。经调查,我局查明事实如下:2025年5月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兴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葫芦岛市财政局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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