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XBZCCLJD-202500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4-29 09:33:3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XBZCCLJD-202500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422-00116二、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网络、广播、监控)第二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佰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裕城路38号楼6号被投诉人1: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23号被投诉人2: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新宾镇兴京街28号四、基本情况经我局调查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投诉事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投诉事项一投诉内容:认为本项目货物需求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仅特定产品可完全满足,并以与华为、华三、中兴、锐捷等厂商沟通情况及DeepSeek答复为依据,主张华为、华三、中兴无法满足参数要求。事实依据:经核查,本次采购货物需求参数系结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与日常工作内容,经严谨论证后制定,符合采购项目客观需要。投诉人未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实质性证据,仅以DeepSeek答复作为证明材料。经查证,DeepSeek官网《用户协议》明确载明其输出内容“不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且不同人工智能模型对相同问题答复存在差异,该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据材料应当由质疑人提供。《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缺乏事实、法律依据或证据材料不合法、不充分的,应当驳回质疑。处理意见:认定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其主张均为主观判断,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二)投诉事项二投诉内容:质疑项目货物需求参数及评分办法存在倾向性,指向特定产品。事实依据:本项目货物需求参数围绕设备长期稳定使用需求设定,质量加分条款符合采购实际。投诉人以DeepSeek答复作为证据,该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明要求;且其提供的对话截图涉及多家厂商,进一步说明评分办法无特定指向性。法律依据:同投诉事项一。处理意见:投诉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技术参数及评分办法存在倾向性,事实依据不充分,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事项三投诉内容:认为项目货物需求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缺乏合理性。事实依据:货物需求参数严格遵循项目实际使用场景与前瞻性规划制定,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投诉人未提供实质性证据,仅以DeepSeek答复作为支撑,该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缺乏事实、法律依据或证据材料不合法、不充分的,应当驳回质疑。处理意见:投诉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参数设置存在倾向性,事实依据不足,该投诉事项不成立。(四)投诉事项四投诉内容:认为综合评分法中加分项证明材料要求(如功能截图、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属于限制供应商参与投标,将“厂商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构成歧视性条款。事实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系为确保产品功能与采购需求相符,且未将“厂商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加盖厂家公章旨在保障文件真实性,未对供应商参与投标形成实质性限制。经核查,市场上可满足该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充足,未构成市场排他性。法律依据:同投诉事项一。处理意见:相关条款设置目的在于保障文件真实性,不涉及资格限制,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可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广泛,不存在限制市场竞争情形,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经评审我局处理决定如下:驳回辽宁佰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全部投诉事项。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4月29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4月29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