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4-22 09:29:22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财执采【2025】73号)

一、项目编号:

JH24-210000-08979

二、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春路院区、联合路院区医辅岗位外包服务(物业服务非保洁部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辽宁省辽宁省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当事人2: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7日,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春路院区、联合路院区医辅岗位外包服务(物业服务非保洁部分)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000-08979,下称“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2月12日,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本机关收到举报人的举报。经调查,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存在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违法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存在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违法行为。举报事项成立,可能影响中标结果,但因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 1.责令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就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2.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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