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4-08 09:45:3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1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103-00009二、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圣维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二街第三商网被投诉人1: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相关供应商1:辽宁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63-35号(2-26-2)四、基本情况采购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被投诉人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103-00009,以下简称“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3月6日,我局受理投诉,并发布了暂停项目通知和答复通知书,2025年3月11日,被投诉人和采购人向我局作出答复并提交了招标文件、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专家评分细则表,2025年3月28日,我局组织了质证会,投诉人、被投诉人、评标委员会以及采购单位代表参加,就投诉事项进行了质证。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得分为价格分、技术分和商务分的总和。价格分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由系统自动生成,技术分和商务分经评标委员会质证会现场核对,评分准确无误,投诉事项不成立。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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