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26 09:53:4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2)

一、项目编号:

JH25-211081-00017

二、项目名称:

灯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1号厂房202

被投诉人1: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被投诉人2: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供应商1: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1号厂房202

四、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5日,灯塔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被投诉人1)委托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代理机构、被投诉人2)就灯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购置项目 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月25日、2月28日、3月3日、3月10日分别发布更正公告。2025年3月3日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3月10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答复,2025年3月1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处理条件2025年3月14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送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2025年3月21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3月25日,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单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论证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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