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26 10:54:4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4)

一、项目编号:

JH25-211081-00018

二、项目名称:

灯塔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 0 4

被投诉人1: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被投诉人2: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相关供应商1: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 0 4

四、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4日,灯塔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被投诉人1)委托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被投诉人2)就灯塔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购置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月24日、2月27日、3月10日分别发布更正公告。2025年3月3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3月10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答复,2025年3月1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处理条件2025年3月1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送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3月25日,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单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论证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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