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8 09:21: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年第01号)

一、项目编号:

JH25-210521-00049

二、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普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73号2幢16-3

被投诉人1: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投诉人2:辽宁瑞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街玉龙湖52-5栋-1-1号

相关供应商1:辽宁百隆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山区苗可秀街98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0日,采购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瑞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521-00049 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月15日,辽宁瑞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5年1月15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2月7日,辽宁瑞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百隆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2月18日,被投诉人1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3月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3月11日、3月12日,我局分别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及相关供应商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2025年3月19日,我局收到被投诉人1提交的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未作出投诉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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