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2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9 16:35:5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600-03605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丹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班招标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锦州沐椿森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新民乡团山子村被投诉人1: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被投诉人2: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相关供应商1:抚顺金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西三路23号楼东102号相关供应商2:朝阳瓒煜智能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商业路20号楼4单元102室相关供应商3:凤城市大梨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服务中心地址:凤山区大梨树村19组相关供应商4: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三角洲相关供应商5:丹东市玖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通江小区相关供应商6:台安县欣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台安县八角台街道办事处李坊村49-1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11月12日,采购人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丹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丹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600-0360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11月27日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结果公告。2024年11月29日,锦州沐椿森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024年12月4日,锦州沐椿森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起投诉。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正式受理锦州沐椿森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后,认真查阅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经审查查明:经调查该投诉事项是基于采购文件提出的,该项目2024年11月12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注明开始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时,投诉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投诉人投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投诉人参与了采购活动,就表示对采购文件的认可,但投诉人在结果公告发布后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了质疑,且提出质疑的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人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质疑,质疑已经超出期限,进而投诉无效,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丹东市财政局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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