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7 15:15:0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1694二、项目名称: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黑龙江省越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6-1号903被投诉人1: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被投诉人2: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坚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鲁尔大厦1508四、基本情况2025年1月6日,采购人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0-0169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月27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坚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2月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2月10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2月1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2月13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2月14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2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部分内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不能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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