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2 10:26:29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2005-001)

一、项目编号:

JH24-211223-00091

二、项目名称:

西丰县第一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西丰县第一医院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县第一医院

当事人2:国药器械丹东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城区东港市天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A20号楼

当事人3:九州通(沈阳)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1818室

当事人4:辽宁汇上禾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蓝远名城小区1-A2栋1单元4号门

当事人5:上海源和茂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工业区工业路58号4幢236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17日13点30在西丰县项目工作服务中心开标,共有四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分别为国药器械丹东有限公司;九州通(沈阳)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汇上禾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源和茂科技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1月20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九州通(沈阳)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2月6日收到重庆海威康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举报,举报事项为:在不满足3家符合专业条件(或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本项目招标流程继续施行,且九州通(沈阳)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所投重庆名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产的一台MICP-KZ80A颅内压无创检测分析仪中标。2025年3月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举报事项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为其中有两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举报事项成立,本项目存在供应商响应文件部分内容响应无效的情形。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举报人以及与本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丰县人民政府或铁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昌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铁岭市西丰县财政局

2025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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