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1 15:28:4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年第003号)

一、项目编号:

JH24-210881-01544,002包

二、项目名称:

盖州市中心医院(血透室、病理科)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德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6号(1-5-9))

被投诉人1:盖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盖州市中心医院

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相关供应商1:沈阳希尔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抚示范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紫街189-48号-3门(第三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盖州市中心医院就盖州市中心医院(血透室、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81-01544,02包,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24年12月3日,被投诉人1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7日,被投诉人1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供应商:沈阳希尔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1月6日,被投诉人1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月17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2025年1月22日,我局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2025年2月6日,投诉人进行了补正。2025年2月10日,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2025年2月1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2月12日,我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时间30 日。2025年2月18日,被投诉人1 向我局提交了答复。2025年2月19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了答复。2025年2月19 日,中标供应商向我局提交了答复。经我局调查查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沈阳德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营口市盖州市财政局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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