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2-26 14:38:2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000-06619二、项目名称:辽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楼护士站吧台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上海永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被投诉人1:辽阳市中心医院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二段148号被投诉人2:辽宁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168-47-2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奥盛兰实验室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东路3号3-1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11月25日,采购人辽阳市中心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辽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楼护士站吧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000-06619,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12月27日,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月1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中标单位“辽宁奥盛兰实验室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判定我公司废标不合理,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同时我公司委托授权代表,去现场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当天上午09时17分现场公布各家报价,并让各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离开,期间并未电话或现场要求我公司授权代表澄清问题。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开标界面显示“2024年12月17日11时52分14秒”在官网上发布要求我公司30分钟内对报价问题作出说明,“我公司未接到代理机构任何电话提醒”,该时间为午休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导致我公司未及时发现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问题,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明显故意为之,属于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我公司已经在投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设置目的是让投标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在中标后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评审专家以我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公司,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当不能诚信履约”理由要求我公司澄清,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投诉事项3:辽阳市中心医院在本年度同类产品发布2次招标,同一个代理机构,同一个中标单位高价中标,明显存在违法行为。2025年1月14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月14日到1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2月13日,我局对相关供应商辽宁奥盛兰实验室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投诉调查取证通知书。2025年2月17日相关供应商辽宁奥盛兰实验室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交取证材料。2025年2月26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阳市财政局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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