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1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2-17 14:32:5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49二、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被投诉人1:新民市人民医院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被投诉人2: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河大街115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英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苏州街21号(1808)四、基本情况新民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于2024年11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3日9点0分开标,采购结果于2024年12月5号发布,投诉人于2024年12月10日向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政府采购质疑函,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12月17日政府采购质疑函中提起的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投诉人对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函提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2月18日向我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书,收到政府采购投诉书后,我局对新民市人民医院及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书及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就投诉事项限期内进行答复,新民市人民医院及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期内对投诉事项进行了答复,收到答复后我局下达了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在调查投诉事项时,对相关供应商下达了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相关供应商回函后,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决定如下:1.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新民市财政局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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