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2-07 15:43:43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202501)

一、项目编号:

JH24-210500-05036

二、项目名称:

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易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二路39-2-4号1-3层

被投诉人1: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2: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本溪市明山区武平街

相关供应商1:大连胜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中路3-2号1-3层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5日,大连易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项目名称: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500-05036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月20日,本机关向你单位邮寄《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溪市人民政府或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溪市财政局

202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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