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26 11:57:3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3号)一、项目编号:JH23-211300-03469二、项目名称: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英语听说教学系统项目(第三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秀逸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A座1510房间被投诉人1: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被投诉人2:朝阳市教育局地址:朝阳市凌河街四段483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11月25日,采购人朝阳市教育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英语听说教学系统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300-03469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1日,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下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12月11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1月2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12月9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20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2月24日,我局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CYZFCGTSCL2024020),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12月26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12月2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2月31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1月3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月15日,被投诉人2补充提交了北京帝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盖章的技术说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朝阳市财政局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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