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24 14:13:0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14358二、项目名称:沈阳市2025年央视“品牌强国工程”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纽逅谱(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5777弄188号3层3204室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被投诉人2: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相关供应商1: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39号相关供应商2:大连前程博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38E1号楼9层2号相关供应商3:沈阳新辽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12月6日,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就沈阳市2025年央视“品牌强国工程”宣传服务采购项目(JH24-210100-14358,001包组,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7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2025年1月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1月14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月16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内容主要为相关供应商1、相关供应商2、相关供应商3围标串标,CCTV广告部破坏采购环境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月20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1、相关供应商2、相关供应商3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2025年1月21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政府采购投诉的说明》,相关供应商2向我局提交了投诉答复材料,相关供应商3向我局提交了《说明》。2025年1月22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沈阳市2025年“品牌强国工程”项目采购投诉的答复》。2025年1月23日,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反馈说明书》。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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