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2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21 15:03:5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3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800-05885二、项目名称:营口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秦皇岛岳钒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秦皇岛市经济开发区银都B座1单元2801号被投诉人1: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被投诉人2:营口技师学院地址:营口技师学院四、基本情况2024年12月2日,采购人营口技师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营口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0-0588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包含4个采购包,包号分别为:001、002、003、004。2024年12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12月23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12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20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质疑回复函中回复质疑事项一不合理,无任何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投诉请求:删除技术参数中指定厂家的技术参数。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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