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21 18:52: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12846二、项目名称:沈阳市老干部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公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棋盘山风景区内望湖山庄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相关供应商1:辽宁迈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慈恩寺乡慈恩寺村四、基本情况2024年11月20日,采购人沈阳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委托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市老干部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12846001包,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1月21日,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11月21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1日,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001包的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2024年12月17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5年12月20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27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2025年1月2日,我局向采购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月3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月8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月16日,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月2日,我局向辽宁迈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送《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的函》。2025年1月7日,沈阳市法库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向我局回函。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3。2.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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