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DCCT2025-01)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14 09:05:4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DCCT2025-01朝阳市千易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6日,你单位对大石桥市镁都街道办事处关于(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JH24-210882-00782)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关于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882-00782)的投诉书我局于2025年1月6日收悉。经查,2025年1月10日,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结果为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起投诉的法定条件。本项目已终止,对你单位的权益已无影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营口市大石桥市财政局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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