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07 09:10:4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300-03196二、项目名称:朝阳师范学院图书采购计划第二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培路2号湖北三新文化企业总部基地(全部自用)1-4号厂房1号被投诉人1: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被投诉人2:朝阳师范学院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相关供应商1:北京博明书源文化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武辛庄村村委会东200米四、基本情况2024年11月26日,采购人朝阳师范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师范学院图书采购计划第二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00-03196,以下称“本项目”)发布询价公告。2024年12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北京博明书源文化有限公司。2024年12月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12月13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16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12月18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2月18日,被投诉人1、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4年12月20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1.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责令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就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改正情况向我局书面汇报。六、其他补充事宜朝阳市财政局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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