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以及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05〕757号)等文件的规定,市财政局决定开展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单位认真对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就2022和2023年工作开展自查,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表上报省政府采购协会。同时,准备好检查涉及的文件、数据等,以备核查。
联系人:王兆丰
联系电话:0419-2289115
附件:1.2022和2023年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2.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清单
3.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自查表
辽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