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2024-03)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2-27 09:49:58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2024-03天津景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你单位对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城市人民医院关于(兴城市人民医院骨科重点专科建设医用设备采购项目、JH24-211481-00452)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12月25日,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已发布该项目的终止公告,终止原因为项目变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重大变故,本次采购任务取消,终止本次采购活动。该项目已经终止,损害你单位利益已不存在。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葫芦岛市兴城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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