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2-26 09:05:33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BPJDJC-2024002)

一、项目编号:

JH23-211381-00228

二、项目名称:

北票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北票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北票市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2: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北票市行政审批综合楼三楼

当事人3:凌海市华跃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凌海市大凌河办事处商贸城东侧

当事人4: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6日,采购人北票市农业农村局(下称“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北票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381-00228,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包含4个包组,包组编号分别为:001、002、003、004。2024年1月2日、1月3日、1月10日、1月16日、1月25日、1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未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2024年1月21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2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004包的中标供应商为凌海市华跃农机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28日,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公司”)就本项目004包的中标结果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质疑事项为其应享受投标价格扣除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2024年3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2024年3月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更正004包的中标结果为“废标”,废标情形为:“因重大变故,采购取消任务,因该项目的004包采购需求发生变化,现予以废标。” 2024年3月14日,我局收到举报人就本项目004包组采购结果提出的举报。举报人认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采购人和内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违规操作排挤竞争对手,未依法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未依法对已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达到在本项目中排除竞争,谋取高价中标的目的。在供应商已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自身符合政策要求,采购结果应依法纠正的情况下,采购人直接发布项目废标公告,强行改变中标结果,阻止供应商合法中标,采购人上述行为存在限制和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嫌疑,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具体举报内容为: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中科公司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导致评审结果错误,中科公司错失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严重损害了中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废标无效; 2.本项目004包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与本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字数限制,详见附件

朝阳北票市财政局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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