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18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2-23 15:59:2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8号)一、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6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9月5日,采购人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9月14日,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9月14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0月10日,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苏州驰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10月16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1月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公示采购结果,中标企业为相关供应商,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虚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部分内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后,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不能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存在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责令被投诉人就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形限期改正,被投诉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兴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葫芦岛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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