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一百三十九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1-28 15:47:3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一百三十九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45045二、项目名称:省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提升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苏州捷得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587-1号2幢105室被投诉人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9月30日,采购人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省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4504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0月8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10月8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0月1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10月2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0月29日,投诉人向本机构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10月31日,本机构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1月5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本机构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构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1月14日,本机构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2.技术参数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构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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