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1-28 17:55: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72二、项目名称:腾飞小学食堂委托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被投诉人1: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被投诉人2:沈阳市铁西区腾飞街第一小学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凌空街道腾飞二街7号相关供应商1:沈阳宽师傅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科路21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3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10月28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0月30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1月5日,我局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11月6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2024年11月7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1月15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和相关供应商为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沈阳市铁西区财政局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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