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营财采投〔2024〕2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1-19 11:20:26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编号:营财采投〔2024〕21号辽宁华盛专用车有限公司、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公安局:辽宁华盛专用车有限公司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公安局关于(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JH24-210800-04124)的投诉于2024年11月6日依法受理。因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9日书面申请撤回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特此告知。营口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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