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18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1-06 14:50:0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8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0777二、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东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03号(3-1-2)被投诉人1: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被投诉人2: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相关供应商1:江苏优曼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祥龙路99号长顺健康智慧产业园11号楼502相关供应商2: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花园东路15号6层2601-1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26日,采购人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JH24-210900-00777,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8月15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修改了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9月4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9月14日,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将中标供应商更正为江苏优曼救援装备有限公司。2024年9月2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9月25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9月30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投诉进行补正,并要求投诉人就投诉事项1“江苏优曼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中“我公司认为江苏优曼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串通投标,通过系列手段让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弃标而谋取超额利益”;投诉事项2事实依据中“我公司认为采购人代表、江苏优曼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串通投标,采购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技术部分得分应该低于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恶意降低我公司得分,协助意向供应商中标”的主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2024年10月1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交补正材料,并向我局回复称:“根据我公司自行测算得分与实际得分的差距,以及北京中天恒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无理由放弃中标的实际情况,我公司认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请财政部门启动监督检查程序。”2024年10月1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1、相关供应商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0月16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0月17日,相关供应商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0月22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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