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31 11:28:21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4-006)

一、项目编号:

JH24-211321-00192

二、项目名称:

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药(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抚路66号14层1406

相关供应商1:重药(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抚示范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抚路66号14层1406

四、基本情况

重药(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你单位对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1321-00192)的投诉材料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2024年10月21日,本机关向你单位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补正告知书》,通知你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进行补正,由于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电话是空号,邮件被退回。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朝阳市朝阳县财政局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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