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5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22 16:37:5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0号)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12709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中心二平台”建设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图安经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0-2号(2门401)沈阳国际软件园内7号楼B405房间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相关供应商1: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29日,采购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被投诉人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中心二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00-12709)001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8月21日,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2024年8月26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4年9月6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9月12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9月13日,我局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9月13日,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9月23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4不成立,投诉事项1、2、3、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2、3、4、5。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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