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5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8 17:57:5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381-01506二、项目名称:海城市交通运输局全市普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澄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甲委被投诉人1: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被投诉人2:海城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鞍山市海城市站前街立新委相关供应商1: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中能科技园20号楼1-804相关供应商2:辽宁铭安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68号(5-1-1)相关供应商3:沈阳诺奇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86号3栋142室相关供应商4:辽宁一山建工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中小镇中小村相关供应商5:辽宁中安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206-605号相关供应商6:辽宁交专兴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四、基本情况2024年9月13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2024年9月18日,我局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同时对采购人下达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2024年9月18日,我局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投诉人未在期限内按时补正。2024年9月23日,被投诉人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作出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8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