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第一百二十二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7 17:33:1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第一百二十二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37447二、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洋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一期)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信大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东路30号106-245被投诉人1: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被投诉人2: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相关供应商1:沈阳和盛昌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9-2号1-12-7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12日,采购人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洋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37447,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6月21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7日,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2024年8月30日,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和盛昌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9月9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9月1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2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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