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15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5 10:36:2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5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1000二、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山东恒智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铁厂路188号426室被投诉人1: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阜新市中心医院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8月21日,采购人辽宁省阜新市中心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阜新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0-01000,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8月2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9月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9月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9月10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9月10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被投诉人2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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