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4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30 17:25:3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40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6645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重点专科(影像)建设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江西珂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萍洲村桐田组36号2楼204室被投诉人1: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被投诉人2: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南七西路5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12日,采购人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辽宁省重点专科(影像)建设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6645)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日,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2024年7月1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7月29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16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19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20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30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作出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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