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1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26 11:39:4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3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1014二、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成都鑫万鼎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B区8楼被投诉人1: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哈朋村四、基本情况2024年9月25日,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为结果公告,更正内容:包组编号:001,结果类型为废标,废标情形为:其他,根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2号)”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的法定条件。因本项目已废标,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事由已不存在,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受理条件。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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