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一百一十五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23 17:26:5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一百一十五号)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81144二、项目名称: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能力评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哈尔滨百亚恒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山路2号中山龙郡7层711室被投诉人1:沈阳体育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被投诉人2: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相关供应商1:辽宁世创恒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1号1-10-3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2日,采购人沈阳体育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能力评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8114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2日,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经核实,修改内容与投诉事项无关。2024年8月2日,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世创恒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8月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8月16日,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8月30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158),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9月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2024年9月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9月13日,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9月14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的厂家声明函;2.采购文件参数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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