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1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23 10:39:2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1014二、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长春聚智众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222号首地首城D36号楼805号房被投诉人1: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哈朋村相关供应商1:大连佳域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海富路9-1号4215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16日,采购人辽宁省阜新市高级技工学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00-01014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23日,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7月23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8月9日,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大连佳域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8月1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8月16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23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28日,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29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招标文件未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人、被投诉人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我局不再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责令采购人、被投诉人就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采购人、被投诉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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