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0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20 09:53:2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38二、项目名称:双台子区学校补充智慧黑板一体机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新越网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科技园3号楼3-1-44被投诉人1: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5楼被投诉人2: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珠大厦A座相关供应商1:鞍山新蕊星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启明街3-9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16日,采购人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委托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双台子区学校补充智慧黑板一体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38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8月9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8月9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8月16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鞍山新蕊星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8月1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2提出质疑。2024年8月27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30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9月4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9月5日,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当时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向本机关提交证明材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8部分成立;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2.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盘锦双台子区财政局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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