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5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18 09:02:5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922-00045二、项目名称:彰武县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彰武县天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阜新市彰武县人民大街西侧2号地被投诉人1: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92号被投诉人2:彰武县中医医院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84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7月25日,采购人彰武县中医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彰武县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922-0004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均指2024年8月1日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8月15日,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辽宁日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1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8月20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2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2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26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28日,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作出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第一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第二部分内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彰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彰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彰武县财政局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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