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04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12 16:58:5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4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5261二、项目名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地址:龙城区黄河路五段239、237、235、233号被投诉人1: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相关供应商1:建发致新(辽宁)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36-1号(0704)(0705)四、基本情况2024年6月7日,采购人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526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发布更正公告(以下招标文件指变更后招标文件)。2024年8月8日,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建发致新(辽宁)医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1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8月16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8月2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2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27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28日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向我局作出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不予受理。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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